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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尧都区推进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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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3〕4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推进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编制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强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进一步消化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全方位保障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3年度“批而未用”土地清理专项行动。

三、主要内容

一是成立尧都区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领导组;

二是明确清理任务。清理2009年—2019年已批准征收但未完成供应的土地,具体任务根据市级下达的任务量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区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导相关部门办理和落实情况;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梳理排查“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底数和情况,拟定分类处置意见,统筹协调,主动对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加快申请资金、征收补偿、文物勘探及挖掘、土地入库等相关事宜;区财政局负责土地征收、前期开发、社保费用及土地划拨、收回等所需资金的落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指导、资料审核、资金核算、社保落实等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加快办理“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涉及的项目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负责组织做好供应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等工作;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出具土地出让前与不可移动文物重叠情况函询意见以及做好待供应土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等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市政道路、公园、绿地等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及涉及税费的缴纳;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征地补偿、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落实等相关事宜。

四、有关要求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批后监管长效机制,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入口关”,加强项目论证,切实提高土地批后、供后利用率,有效降低“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产生的风险,确保供地率始终保持在科学合理的区间内,及时发现、调查、认定、处置“闲置土地”,真正将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要通力协助,各司其职,建立长效沟通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清理工作。

五、文件的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尧都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1390357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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