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关于尧都区2023年6—9月臭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2023-06-19
【字体:

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3〕26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2023年6—9月臭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2023年6-9月臭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临政办发〔2023〕21号)要求,实现我区6-9月臭氧污染有效缓解,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完成夏季臭氧污染控制指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要求,市区全年O3浓度控制在169μg/m3内。管控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9月30日。

为达此目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联合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涉及各乡镇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工务中心等单位和部门。文件从开展涉VOCs和NOx工业源管控、开展涉VOCs生活源管控、实施移动源管控、开展其他管控工作分4个方面规定了18项管控措施任务。

三、文件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涉O3污染源管控对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重要意义,把管控要求传达至每个涉O3管控单位,严格对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逐一明确管控对象和环节,细化管控措施,确定责任人员和完成期限,建立工作台账,扎实推进管控工作;要对照管控要求,组织制定企业“一企一策”管控措施,并按要求报市大气办审核实施。同时要定期调度汇总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情况,对出现高值的区域进行警示,对指标完成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公开通报,督促O3污染管控责任扎实落地。强化对各有关单位落实管控要求的巡查督导,对发现的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电话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

联系电话:0357-3130131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5005368号-1  网站标识码:141002000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尧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16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