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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尧都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文件解读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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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3〕34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编制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调联动、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尧都区范围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和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四、事件分级

根据动物疫情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应对工作的需要,按照分

级响应原则,区级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动物疫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区级响应。

五、响应执行

接到预警的区、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2)开展对养殖、运输、屠宰和市场环节的动物疫情监测和防

控工作,防治疫病的发生、传入和扩散;

(3)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控能力。

六、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由区指挥部宣布终止区级应急响应。区指挥部要与乡级指挥部做好各项工作交接,必要时留专人负责协助乡级指挥部做好后续工作。

七、后期工作

1.调查与评估

响应终止后,区指挥部应对突发动物疫情的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评估包括:疫情基本情况,疫情发生的经过,疫情发生的原因,疫情处置人员、装备、物资使用情况,疫情处置经验教训,对策和建议。

2.灾害补偿

按照各种动物疫病灾害补偿的规定,确定补偿标准,按程序进行补偿。

3.抚恤和补助

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抚恤和补助。

4.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重大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八、联系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临汾市尧都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57-222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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