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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解读材料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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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4〕7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


一、出台依据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43号)和临汾市民政局 临汾市财政局 临汾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临市民发〔2024〕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该制度。

二、目标任务

从2024年1月1日起,为我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进一步健全我区高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增进高龄老年人福祉。

三、主要内容

1.发放对象

具有尧都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年龄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津贴标准

(1)80周岁(含)至89周岁(含)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

(2)9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

(3)10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

3.发放管理

(一)确定对象。首次享受,依托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后建立高龄老年人管理档案,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形成发放对象名单,由民政部门审批生成津贴发放对象花名册。之后,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发放对象。

(二)发放主体。财政部门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列入预算,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三)发放方式。高龄津贴纳入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实行社会化发放。民政部门和卫体部门要统筹协调,完成“一卡通”平台信息录入、发放工作。

(四)发放时间。高龄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各乡镇、街道于每月5日前将当月本辖区符合条件高龄老人名单报至区民政局,达到年龄条件的当月享受津贴,发放对象去世或户籍迁出的次月停止发放。

四、具体要求

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高龄津贴制度的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等,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将这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五、文件的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临汾市尧都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2228793

电子邮箱:ydqmzjshfl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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