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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材料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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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4〕11号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依据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汾市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察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该方案。

二、目标任务

   聚焦全区煤矿防治水工作实际,通过开展采空区调查勘查,查清煤矿采空区积水分布情况;分析评价水害类型和危害程度;建设煤矿采空区综合勘探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矿井地质三维可视化;编制尧都区煤矿防治水五年规划,提出综合防治方案。构建科学严谨、系统高效的防治水体系,实现各类水害可防可控,推动矿井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全区煤矿防治水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内容

(一)调查与踏勘。收集采矿、地质资料,为煤矿五年开采规划范围内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防治工作提供可靠资料。

(二)物探钻探勘查。对矿井老空区和五年开采规划范围内重点水害防治区域,划定物探范围,对重点采空区及水害异常区进行钻探探查验证。

(三)三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在调查踏勘、物探钻探基础上,收集各矿井巷工程、工作面、地层、断层、煤层、采空区、积水区等数据信息,建立矿区地质体三维高精模型,实现数字化存储、融合和共享。

(四)综合防治规划方案编制。编制尧都区辖区10座煤矿采空区及全区采空区水害综合防治规划报告。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2024年5月底前)。5月底前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招投标程序规定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完成合同签订,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

(二)收集资料(2024年6月底前)。项目实施单位完成整项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调查踏勘与合同签订(2024年8底前)。项目实施单位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确定勘查工作量,与各煤矿企业签订《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补充合同。

(四)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2024年12月底前)。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现场物探钻探勘查工作,查明各煤矿勘查区内采空区及积水区的分布范围。

(五)综合防治报告编制(2025年4月底前)。项目实施单位分别编制各煤矿采空区及水害综合防治报告。

(六)三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2025年7月底前)。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三维地质建模,开展地质模型三维可视化及分析预警系统和远程管理系统的研发,完成三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七)综合防治总体规划报告编制(2025年10月底前)。项目实施单位在煤矿地面调查与勘探、现场物探钻探和各煤矿采空区及水害综合防治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尧都区煤矿采空区及水害综合防治总体规划报告。

(八)项目评审验收阶段(2025年12月底前)。项目实施单位提交最终报告和相关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落实工作经费,做好上下衔接。参与本次项目的生产建设矿井有10座,项目概算共1000万元,按照每座矿井100万元预算。项目经费按照属地原则承担,即由区财政出资40%,企业出资60%。

(三)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取得实效。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与煤矿企业专项工作组的协调沟通,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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