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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4-30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05-0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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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尧都区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解决当前我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煤矿企业长治久安、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临汾市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临政办法[202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两个至上”,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问题导向、 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深层次难点堵点,切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提档升级,实现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打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聚焦全区煤矿防治水工作实际,通过开展采空区调查勘查,查清煤矿采空区积水分布情况;分析评价水害类型和危害程度;建设煤矿采空区综合勘探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矿井地质三维可视化;编制尧都区煤矿防治水五年规划,提出综合防治方案。构建科学严谨、系统高效的防治水体系,实现各类水害可防可控,推动矿井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全区煤矿防治水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调查与踏勘。收集采矿、地质资料,采用遥感监测为主, 重点区域无人机航测及现场实测为辅的方法,全面详查小窑封堵、 地表水体、地表塌陷以及井下采空区积水、采掘地质构造揭露情况等,结合近年来已开展的物探及钻探施工情况,为煤矿五年开采规划范围内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防治工作提供可靠资料。

(二)物探钻探勘查。对矿井老空区和五年开采规划范围内重点水害防治区域,划定物探范围,选用三维地震、地面瞬变电磁、 电测深、槽波地震、坑透、矿井瞬变电磁等方法,对重点采空区及水害异常区进行钻探探查验证。

(三)三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在调查踏勘、物探钻探基础上,收集各矿井巷工程、工作面、地层、断层、煤层、采空区、积水区等数据信息,建立矿区地质体三维高精模型,实现数字化存储、融合和共享;开发煤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模块,提升我区煤矿气象灾害精细化防御能力;重点煤矿安装微震监测系统及电阻率监测系统;接入电子封条视频监控图像,集成各矿采空区矿井水监测数据,建设我区煤矿采空区及水害三维信息管理系统。

(四)综合防治规划方案编制。编制尧都区辖区10座煤矿采空区及全区采空区水害综合防治规划报告,提出五年开采规划区域内采空区及水害防治重点难点和相关建议,形成采空区及积水灾害防治、地表水害防治、顶板水害防治、奥灰水害防治等4类示范工程项目点,合理有效推广。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2024年5月底前)。4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并印发《尧都区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5月底前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招投标程序规定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完成合同签订,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

(二)收集资料(2024年6月底前)。由尧都区应急管理局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完成整项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调查踏勘与合同签订(2024年8底前)。由尧都区应急管理局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确定勘查工作量,与各煤矿企业签订《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补充合同。

(四)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2024年12月底前)。各主体企业、煤矿成立专项工作组,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现场物探钻探勘查工作,查明各煤矿勘查区内采空区及积水区的分布范围。本项工作开展期间,项目实施单位要提前列出工作计划,向煤矿企业进行通报;项目施工当中要填写每日工作原始记录,由企业专项工作组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验收签字;工程完成后要写出工作总结,并提交勘查成果报告。

(五)综合防治报告编制(2025年4月底前)。项目实施单位在调查和勘查的基础上,分析采空区灾害及水害隐患,确定矿井水害类型,评价各类水害对矿井的危害程度,提出综合防治措施,分别编制各煤矿采空区及水害综合防治报告。

(六)三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2025年7月底前)。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三维地质建模,开展地质模型三维可视化及分析预警系统和远程管理系统的研发,完成三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七)综合防治总体规划报告编制(2025年10月底前)。项目实施单位在煤矿地面调查与勘探、现场物探钻探和各煤矿采空区及水害综合防治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尧都区煤矿采空区及水害综合防治总体规划报告。

(八)项目评审验收阶段(2025年12月底前)。项目全部结束后,先由各煤矿主体企业进行项目评审。后上报政府工作领导组,尧都区政府将统一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验收。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验收意见修改完善各项成果资料,提交最终报告和相关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机关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能源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尧都区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落实工作经费,做好上下衔接。尧都区现有煤矿15座。其中参与本次项目的生产建设矿井有10座(恒昇煤业、恒晋煤业、锦程煤业、生辉煤业、雪坪煤业、晋牛煤业、东泰鑫源煤业、四通煤业、金辛达煤业、蓝宝煤业),项目概算共1000万元,按照每座矿井100万元预算,其中:调查与踏勘10万、采空区及水害物探钻探勘查40万、煤矿采空区及水害三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30万、采空区及水害综合防治规划报告编制20万。项目经费按照属地原则承担,即由区财政出资40%,企业出资60%。预算不足100万元的煤矿企业,由区财政局按照40%的比例进行拨付;预算超过100万元的煤矿企业,区财政局按照40万元上限进行拨付。

(三)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取得实效。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与煤矿企业专项工作组的协调沟通;煤矿企业专项工作组在每月20日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文件解读:《尧都区煤矿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与水害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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