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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件:尧区政办发〔2025〕8号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依据
为进一步摸清我区旅游资源家底,提高保护利用和管理水平,按照《山西省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旅游资源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晋旅改发组〔2023〕3号)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旅游资源普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4〕4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任务
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工作筹备阶段(2025年2月底)成立区级普查办公室和专业委员会,编制区级普查工作预算,组织召开区级旅游资源普查动员培训会,区普查办组建普查工作队伍;编制区级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二)旅游资源普查调查阶段(2025年3月—2025年5月底)协调区级相关部门支持,编制《尧都区旅游资源预目录表》及相关资料收集清单,开展并完成旅游资源普查,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源调查表,同步录入山西旅游资源普查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开展评价。完成外业调查和审核
(三)普查成果编制报审阶段(2025年7月底)将旅游资源普查成果准确完整地上传到山西旅游资源普查信息管理平台,在旅游资源实地调查、分类和评价的基础上,按普查工作成果目录,由区级技术支撑单位同专家委员会编制区级普查成果,并按程序报审。区普查办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不断补充新发现、新出现的资源点及相关信息。
三、工作内容
(一)界定旅游资源。聚焦国家文化和旅游相关标准,以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原则,清晰界定旅游资源范围,科学开展普查工作。
(二)组织培训。组织开展动员培训,培训对象包括文化和旅游部门业务人员、普查技术人员、区级普查员。培训内容包括旅游资源分类、旅游资源评价、旅游资源调查程序与方法和国土资源信息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资料收集。收集与旅游资源相关的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一般包括地方志、乡土教材、旅游区与旅游点介绍、规划与专题报告和照片、宣传片等。普查办根据收集的资料,整编《尧都区旅游资源预目录表》,作为开展实地普查工作的基础资料。
(四)外业普查。普查工作队伍可按行政区或地貌、生物、文化等特征划分调查区,确定调查工作小组,各调查小组成员应包括普查技术人员和县级普查员,根据调查对象分布情况,科学制定调查线路,开展实地普查。按照旅游资源评价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等级评价,每个资源单体应由不少于3名普查技术人员共同评价。
(五)内业整理。普查工作队伍汇总、整理普查表单及影像数据,完整准确采集、归类、存档,同步录入资源数据库,提交尧都区普查办。尧都区普查办组织开展完成率(资源点的空间覆盖率)、资源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资源等级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方面的复审。
(六)成果审查。普查办组织普查办成员、区级专家委员会专家、普查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开展本级旅游资源单体普查审核以及普查成果评审,通过后向省、市两级逐级申报审核,逐级组织验收。
(七)成果汇编。一是区级技术支撑单位分别进行表单梳理归档,包含普查表单、视频、图片等原始资料;二是区级技术支撑单位分别进行普查图集绘制,绘制旅游资源总图、旅游资源类型图和旅游资源评价图(含优良级旅游资源图)等图件;三是成果编写,编撰《尧都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尧都区旅游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尧都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总结》《尧都区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及《旅游资源普查图集》。
解读单位:尧都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357-222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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