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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尧都区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7-21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2〕37号 发布日期: 2022-07-2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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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有关单位,各煤矿企业:

《临汾市尧都区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汾市尧都区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煤炭增产保供号召,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煤炭先进产能释放,切实承担起我区煤炭生产供应保障责任,根据《山西省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和《临汾市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煤炭生产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能源保供增供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我区煤炭产业优势,加快煤炭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等核准审批的上报流程,通过产能核增、建设矿井投产达效、规划矿井项目核准等方式,加快释放先进产能,持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实现煤炭增产增供,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为前提,有序开展产能核增,推进各项手续办理,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加快煤矿建设,统筹资源接续和可持续发展,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产量。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量240万吨,全年达到1260万吨。 

三、工作任务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煤炭增产保供要求,坚持“安全高效、风险管控、均衡生产、依法依规、精准施策”原则,通过“稳产达产、释放增量、控制减量”,全面完成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任务目标。

——稳产达产。指导煤矿企业优化生产组织,有序安排设备检修,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按公告产能均衡组织生产。督促全区9座生产矿井严格按照年度采掘作业计划,组织生产,释放产能1020万吨。

——释放增量。加快先进产能释放,积极推进金辛达煤业、四通煤业、生辉煤业、蓝宝煤业这4座矿井产能拟核增手续的办理,新增产能240万吨/年。

——控制减量。加快矿井资源接续配置工作,积极推进生辉煤业与恒昇煤业之间的夹缝和边角资源划定工作,实现产能与资源相匹配,确保划定后矿井的产能持续有效发挥。

四、工作举措

(一)加快生产煤矿稳产达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优化劳动组织,合理安排采掘衔接和生产计划,科学组织设备检修,保持正常生产节奏,均衡组织生产。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鼓励采用高新技术装备,全面提升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保供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确定的产能组织生产并同步加快手续办理。严禁煤矿企业擅自停产停工、严禁煤矿发生事故后搞“一刀切”式区域性停产整顿。严格落实保通保畅工作措施,保障煤矿生产建设物资供给。

严格生产能力公告管理制度,督促全区年初9座生产矿井按照年度采掘作业计划,组织生产,我们将定期摸排、跟踪指导,确保按公告产能持续稳定生产;出现不达产的情况,要分析原因、制定达产方案,尽快按公告产能组织生产。(区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快推进煤矿产能核增

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应急〔2021〕30号)和《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应急〔2022〕50号)文件精神要求,对符合核增条件的矿井,严格按照“应报尽报、应核尽核”原则,加快推进我区4座拟核增产能矿井的手续办理,尽快依法合规释放新增产能240万吨/年。(区能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配合)

(三)加快产能核增煤矿环评手续办理

对产能核增幅度未超过30%的煤矿,取得核增批复后,允许煤矿按照核增后能力组织生产,同步办理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对产能核增幅度达到或超过30%的煤矿,取得核增批复并出具2年内办理环评手续的承诺后,可以按照核定变化后的产能组织生产。承诺期满,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煤矿产能应恢复至核定变化前的环评批复能力。(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牵头,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能源局、区应急管理局配合)

(四)加快在建煤矿施工进度

统筹做好煤矿项目建设机构、人员、资金、技术装备和参建单位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矿建、土建、安装”三类工程同步推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建设进度,早日进入联合试运转。对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要做到满负荷试运转,抓紧时间完成各专项验收、综合竣工验收和证照手续办理,确保2023年底新增联合试运转矿井矿井2座(东泰鑫源、金塬达),产能180万吨/年。(区能源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加快长期停缓建煤矿分类处置

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对停缓建矿井项目资源储量、资源赋存、开采价值、安全生产和环境影响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按照“复工复建、关闭退出”处置方式,加快推进我区4座长期停缓建矿井分类处置,对资源条件好、具备开采价值的矿井,加快推动复工复建;对资源条件差、安全保障程度低以及与生态敏感区、黄河流域禁采区重叠等不具备复工复建条件的矿井,有序纳入去产能关闭退出。

对确定进行复工复建的矿井,区能源局要按照“一矿一策”原则,逐矿分析研判,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矿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筹措建设资金,围绕制约复工复建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方案,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2022年底前实现复工复建。(区能源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有关煤矿主体企业配合)

对无法复工复建的矿井,区能源局要督促煤矿主体企业落实关闭退出主体责任,2022年7月底前完成退出方案编制,统筹做好人员安置、资产债务处置、资金安排、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修复以及矿区接续产业和转型发展等工作,确保2023年完成关闭退出。(区能源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能源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加快矿井相邻煤炭资源接续配置

与核增产能煤矿相邻的夹缝和边角资源,按照省政府《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晋政办发〔2022〕2号)要求优先配置出让。保障扩能资源,加快推进探转采项目、资源枯竭矿井相邻煤炭资源接替项目、基金项目和空白资源项目出让,推进生辉煤业与恒昇煤业之间夹缝资源的划定,利用现有生产系统直接布置开采,改善矿井因资源储备不足接续紧张生产布局受限局面,提升煤炭资源效能。

加快推进雪坪煤业减量重组各项手续的办理,促进煤矿合法连续生产。(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

(七)加快与省市级各部门沟通对接

主动担当、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与省、市的对接沟通力度,争取在生产矿井产能核增、建设矿井调整建设规模、产能置换、安全许可、环保手续、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为煤矿增产增供创造条件,极大程度确保煤炭产能释放和发挥,保障煤炭产量供应稳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临汾市尧都区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工作专班,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负责日常协调、督办工作。辖区内各煤矿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清单,亲自上手、主动对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方案制定。各煤矿企业要统筹当前长远,围绕全区煤炭增产保供和新增产能目标任务,做好整体工作谋划部署,制定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切实推进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要对生产矿井稳产达产、产能核增,建设矿井调整建设规模、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停缓建矿井分类处置等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坚持挂图作战,务求实效。各煤矿企业要将制定的实施方案于2022年7月30日前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强化调度监测。各煤矿企业要合理分解月度计划,切实加强煤炭生产调度监测,做到“日调度、日分析、日汇报”,及时解决煤炭生产和运输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于当日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煤矿检修停产等重大情况必须汇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落实对煤矿企业的业务指导,强化日常调度,明确专人负责,每日上午10时前将相关煤矿手续办理情况汇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确保及时掌握工作进展。

(四)强化惩戒问责。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好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各项工作措施。对上报工作进展不及时、落实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区政府将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不履行承诺办理手续或手续办理缓慢的矿井,一律取消政策待遇;对长期不达产矿井,一律进行生产能力核减;对长期停缓建不能开工复建的矿井,坚决予以关闭退出。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炭安全生产,盯住不放心的煤矿和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和增产保供的关系,保证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以“超能力生产”代替“增产保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范“重生产轻安全”倾向和产生松懈情绪,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保障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临汾市尧都区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doc


文件解读:关于临汾市尧都区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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