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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十四五”期间推进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8-24
文     号: 尧区政办发〔2022〕51号 发布日期: 2022-09-0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主 题 词: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单位:

《尧都区“十四五”期间推进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尧都区“十四五”期间推进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推进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政策,深入实施“特”“优”战略,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拟制定我区“十四五”期间推进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政策措施如下:

一、做优特色产业

(一)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粮食安全考核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利用好产粮大县奖补资金,确保全区粮食总产稳定在20万吨以上。扩大优势区玉米种植面积,扶持吴村、金殿等乡镇小麦高质高效示范片创建,支持西部冷凉山区马铃薯、东部丘陵地区的红薯、平川复播大豆等杂粮产业发展,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推进特优产业示范带建设。择优对蔬菜、鲜干果、药茶、中药材、畜禽、薯类等特优生产基地以及设施农业给予支持,支持创建西山高质量核桃产业示范带、近郊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带、东部丘陵地区高质量水果产业示范带,促进特优种养基地种养升级。落实生猪养殖奖补政策,统筹利用土地出让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支持建设一批规模养殖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支持多模式开展产业融合。继续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培育1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鼓励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市级和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重点打造县底镇贺家庄村、枕头乡枕头村2个精品休闲农业示范点。(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文旅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鼓励大搞林下经济综合开发。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立体种养、产业融合等多种模式,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等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做强市场主体

(五)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一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农业企业牵头联合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一批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给予财政支持。落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政策、企业技改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等,提升企业联农带农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供销社)

(六)继续提升帮扶主体能力。持续加大对产业带动主体支持力度,扶持具有一定规模、获得省、市认定的龙头企业在土地流转、产业带动、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开展三农帮扶,对中国消费扶贫网消费扶贫平台确认的扶贫产业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十三五”以来90个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的后续运营和管理,完善动态监管台账,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七)支持企业品牌创建。依托“临汾原产地商品体验店”、“临汾优选”以及各类会展活动,突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绿色农产品,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展功能农产品评价,创建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积极组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各类会展活动,鼓励举办农产品直供直销,将我区的特色农产品依托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认定的扶贫超市进行推销、助销、展销活动,提升我区优质农产品品牌的凝聚力和扩张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

(八)鼓励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聚焦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创业主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技能培训。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农村创新创业网页专栏,依托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创业服务专门窗口,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创办或领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等,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优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鼓励组建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等组成的顾问团队,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指导。(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细科技服务

(九)强化良种推广。支持小麦、玉米、杂粮、蔬菜等创新种质资源,加大设施农业专用和宜机化品种的选育力度,优化畜禽品种结构。支持种子企业组建科研团队,加强与山西农大、神农科技集团等科研院校、种子企业合作,开展“育繁推”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教科局)

(十)强化包联服务。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免费培训,将“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落到实处。发挥专家团队、项目工队、营销战队“三队包联”的作用,开展好“科技入户、专家进田”活动。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培训,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大力引导农业科技产业化。培育并认定1家市级星创天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教科局、区人社局)

(十一)强化农机服务。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作业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涉农项目向农机合作社倾斜的力度,引导农机合作社向土地托管、土地流转方向发展。鼓励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配套智慧农机设施,区财政给予每台总费用的30%补贴。积极推动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程,支持研发、引进、推广丘陵山区小型农机、新能源农机及农业智能机器人等特色农业机械。大力培育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农机作业能手等新型高素质职业农民,加强基层农技(农机)推广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十二)强化气象服务。持续推进农业气象服务标准化能力建设,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服务网络,开展水果、蔬菜等作物关键期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完成人影作业指挥平台建设和全市气象雷达组网系统建设,实现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实时指挥,全面提升全区抵御气象灾害的综合防范水平。(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局)

(十三)强化疫病防控。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乡镇专业动物防疫员队伍,每个乡镇至少设1名防疫员,建立健全村级防疫员队伍,每村配备一名村级防疫员。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创建工作,继续引深“3.20”“9.20”全区消毒灭源活动,乡镇配备专职人员有序开展产地检疫与屠宰检疫工作,要发挥地方财政统筹作用,确保资金配套,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做实基础设施

(十四)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出让金收益、专项债券额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新增耕地指标所得收益等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建高标准4.2万亩。积极创建“高效节水灌溉+特色农业+特优农产品”“旱作高标准农田+有机旱作农业+有机农产品”等模式。建设2个高标准农田精品示范区,重点进行模式创新和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建设示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按照“建一处、成一处”的原则,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大中型灌区工程完成率低、设施不配套等短板,大力开展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统筹做好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配套建设。支持开展抗旱设施养护、抗旱提水送水设备购置,加强抗旱服务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十六)支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新建、改扩建节能型通风贮藏设施、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仓储保鲜设施。支持农产品田头市场建设,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交通局)

五、增加财政资金投入

(十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点支持第一产业,设立一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项目为王”导向,做好重点项目资金配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用于农业产业投入不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重点支持一产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区政府将一产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年度考核目标进行考核。奖励办法按季度结算,由乡镇申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核实,签字盖章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投资额的1%拨付奖励资金。同一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占比在上年基础上至少提高6个百分点,纳入考核体系。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优先用于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冷链物流等方面,发改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优先入库,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优先安排发行。鼓励一般债券支持农业农村领域无收益的公益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十九)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产业。坚持政策导向和市场导向相结合,组建项目工队,推进“四个一批”,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乡村产业。加快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和投资需求信息发布机制,健全以社会资本进入退出渠道等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服务体系。以项目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融资规范办)

六、增加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优化金融市场环境。落实《临汾市推进农信社改制实施一县一策改制化险的工作方案》,着力化解农信系统风险,充分发挥农信系统支农主力军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资金保障。用好各类货币政策工具,加大薄弱环节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融资规范办)

(二十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通过农业信贷担保、扶贫周转金、贷款贴息、政策性保险等方式,有序、高效引导撬动金融资本。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区域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新增可贷资金优先用于当地。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引导银行机构逐年加大信贷投入,力争实现法人银行机构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全区涉农贷款余额实现同比增长。(责任单位:区融资规范办)

(二十二)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深化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发挥临汾市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强化对农业产业的金融支持,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业产业。加强银行、保险、担保之间的信息共享,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银行、担保公司对接活动,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向银行、担保等机构进行精准推介,着力破解融资难题。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积极探索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等作为抵质押物融资。加大对银行、担保公司稳步扩大支农普惠业务规模的考核力度,银行机构要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区融资规范办、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十三)进军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鼓励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优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挂牌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区融资规范办、区农业农村局)

(二十四)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力度,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完善特色农产品政策保险体系,逐步实现灾害险种全覆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增加配套政策红利

(二十五)落实用地政策。落实国家、省出台的设施农业、生猪养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支持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腾挪空间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积极鼓励农村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但必须落实“进出平衡”;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六)落实用水用电政策。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蹚出了一条可复制、易推广的改革新路子。落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仓储保鲜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供电公司)

八、严格落实考核制度

(二十七)强化监测。加强一产运行调度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统计、林业等部门参与的农业农村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一旬一调度、一月一研判”。支持鼓励农村会计兼统计员,建立完善以村起报的部门统计体系,加强农业数据库、政策库、项目库、专家人才库建设,切实提高统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林业局)

(二十八)考核奖惩。对一产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进行专项考核,综合运用“四联考、四推动”方式,实行区乡联考、区直部门联考、总投入与总产出联考、绝对量与相对量联考,现场推动、案例推动、通报推动、督导推动,开展督导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镇给予正面激励,对推进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责任单位:区考核办、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

   

文件解读:关于尧都区“十四五”期间推进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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