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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其中包括《加力扩围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加力扩围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加力扩围实施家装厨卫“焕新”实施细则》、《加力扩围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尧都区2025年家电、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主体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一)家电销售主体选取条件
1.销售主体注册地在尧都区域内,并自愿先行垫付活动补贴资金;
2.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个体工商户符合上报条件的可先申报,参与活动后更改为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具备和服务平台(中国银联山西分公司)进行对接的能力;
3.应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
4.销售主体需诚信经营,无经营异常,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异常;
5.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6.销售的补贴产品需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并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
7.门店应有视频监控设施,且具备保存视频六个月的条件,以备核查;
8.具备完善的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以备核查。
9.具备一定销售规模,需提供2024年纳税申报表(年200万以上销售额,且加盖税务局业务章)或2024年年进货正式发票总额300万元以上;2025年达到上述销售规模条件的销售主体可随时上报。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包括在临汾市辖区内消费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侨居民。
(三)补贴品种
12类国家补贴产品:1.冰箱(含冰柜、冰吧)2.洗衣机(含烘干机)3.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4.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新风)5.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不包括组装机)6.热水器(含壁挂炉)7.家用灶具(含集成灶)8.吸油烟机9.微波炉10.净水器11.洗碗机(消毒柜)12.电饭煲。
30类省内扩充补贴产品:1.蒸烤机2.电烤箱3.电压力锅
4.空气炸锅5.电饼铛6.破壁机7.豆浆机8.榨汁机9.绞肉机10.咖啡机11.电磁炉12.取暖器13.空气能采暖机14.电风扇15.空调扇16.空气净化器17.加湿器18.衣物熨烫机19.衣物护理机20.软水机21.茶吧机22.管线机23.电水壶24.吸尘器25.洗地机26.扫地机器人27.擦玻璃机器人28.吹风机29.剃须刀30.垃圾处理器等。
(四)补贴标准
本次活动不以交旧为前提,对收货地址在临汾市内的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上述产品未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可按照15%标准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
(一)销售主体选取条件
1.销售主体注册地在尧都区域内,并自愿先行垫付活动补贴资金;
2.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个体工商户符合上报条件的可先申报,参与活动后更改为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具备和服务平台(中国银联山西分公司)进行对接的能力;
3.具有厂商品牌授权;
4.需诚信经营,无经营异常,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异常;
5.销售主体需具备完善的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以备核查;
6.具备一定销售规模,需提供2024年纳税申报表(年200万以上销售额,且加盖税务局业务章)或2024年年进货正式发票总额300万元以上;2025年达到上述销售规模条件的销售主体可随时上报。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包括在临汾市辖区内消费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侨居民。
(三)补贴品种与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家装厨卫“焕新”活动
(一)销售主体选取条件
1.依法在尧都区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上报条件的可先申报,参与活动后更改为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自愿先行垫付活动补贴资金;具备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2.提供企业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
3.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具有完善的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以备核查;
4.诚信经营,无经营异常,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异常;
5.具备与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6.门店应有视频监控设施,且具备保存视频六个月的条件,以备核查。
7.具备一定销售规模,需提供2024年纳税申报表(年200万以上销售额,且加盖税务局业务章)或2024年年进货正式发票总额300万元以上;2025年达到上述销售规模条件的销售主体可随时上报。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包括在临汾市辖区内消费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侨居民。
(三)补贴范围
1.瓷砖2.地板3.石材4.壁纸、壁布5.涂料6.门(含门套)7.门锁(含智能门锁)8.窗(含窗套)9.吊顶10.开关(含智能开关)11.浴室柜(含配套镜子、五金件、面盆等)12.浴缸13.淋浴房14.花洒15.龙头16.马桶(含智能马桶)17.蹲便器18.卫生间浴霸(含集成浴霸)19.橱柜20.沙发21.茶几22.餐桌23.餐椅24.餐边柜25.床26.床垫27.榻榻米28.床头柜29.衣柜30.书柜31.电视柜32.鞋柜33.阳台柜34.书桌35.椅子36.晾衣架(含智能晾衣架)37.斗柜边柜38.窗帘(含配套窗帘盒、窗帘杆等配件)39.智能门铃40.灯具(含智能灯具)。
活动期间,结合市场需求适时优化调整。
(四)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包括在临汾市辖区内消费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侨居民),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符合补贴范围类型的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享受立减,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享受20%立减。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购买以上40类产品可享受最多5次15%的支付立减优惠和最多5次20%的支付立减优惠,单次支付交易不限品类、数量、优惠金额等,每人累计最高补贴18000元。2024年已享受家装“焕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一次性600元以旧换新补贴,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
(二)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选取条件
(1)销售主体注册地在尧都区域内,无不良记录,未被相关政府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
(2)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稳健,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5)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
(6)应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
(7)与服务平台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收旧售新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
(8)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
(9)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10)协助消费者完成服务平台上相关信息的登记录入,信息内容不限于回收企业名称、车主姓名、车主身份证号、车主联系电话、旧车辆牌照号码、旧车辆车身编号、新车辆牌照号码、新车辆车身编号、销售发票、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保证信息登记的真实性、有效性;
(11)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主体应公示价格,活动期间保持价格稳定,接受消费者监督。发现销售主体利用以旧换新政策,存在先涨价再补贴、虚假折扣、价格承诺不实等行为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资格,按有关规定责令退还补贴、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回收企业要求
回收企业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具有相关资质,具备旧车信息收集比对和安全储运能力,满足消费者旧车回收需求,保证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更新及时,实现“收旧”与“销新”的数据同步对接。回收企业需做好电动自行车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报废、牌照注销等环节,实行旧车拆解“全链条闭环管理”,形成规范安全的回收拆解链条。
(四)发挥协会力量
临汾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配合组织尧都区电动车销售主体合法有效开展电动车以旧换新工作,发挥协会管理作用做好价格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反映,并由临汾市电动自行车协会积极组织初审、上报纸质材料,并在国补换购期间配合相关部门全程监管和服务销售主体。
五、申报材料内容
1.申请表;
2.承诺书;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个体工商户需参与活动10工作日内提交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可不变更);
4.若设立多门店经营,则提供门店目录及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店需与参与主体企业法人一致)或一照多址复印件;
5.“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情况截图;
6.提供厂商品牌授权书;
7.门头、经营、储存、视频监控截图、存储视频设备等照片。
8.家装厨卫企业还需提供风险防范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防控措施等。
9.2024年纳税申报表(年200万以上销售额,且加盖税务局业务章)或2024年年进货正式发票总额300万元以上;2025年达到上述销售规模条件的销售主体可随时上报。
六、相关要求
1.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2.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本次活动补贴资金由企业先行垫付、过程结算。活动期间,企业要按要求对每笔消费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配合开展活动资金审计工作。
4.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应公示价格,活动期间保持价格稳定,接受消费者监督。发现销售企业利用政策,存在先涨价再补贴、虚假折扣、价格承诺不实等行为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资格,按有关规定责令退还补贴、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区商务局在活动开展期间可补充推荐符合条件的销售企业。销售企业入选后须主动配合服务机构及时完成技术对接,无法完成对接的企业取消资格。
6.如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销售主体要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并将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财政,服务平台同步返还消费者补贴资格。如出现销售主体未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的情况,则视为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将取消销售主体活动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申报时间
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每页加盖企业公章,于遴选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截至3月28日18时)所携带附材料原件递交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本次活动企业名单,并于尧都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的资格。
联 系 人:李晓勇 郭颖翔
联系电话:0357-2228807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华州路1号7号楼7202室
特此公告
附件:
2.2025年第二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活动申报材料
尧都区商务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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