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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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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为加强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重大问题,推进工程建设。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任俊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范志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贺  忠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曹泽锋  区发改局局长

        韩小龙  区财政局局长

        张顺通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杰  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局长

        张文喜  区住建局党组书记

        史红涛  区交通局局长

        郝钢锁  区林业局局长

        高  鹏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左文忠  区水利局局长

        卢军强  屯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段  莉  吴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辛  强  汾河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赵  倞  刘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连云鹏  金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贺  斌  尧庙镇党委书记

        葛  琳  段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  强  县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甄崇阳  大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润润  乔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雷  波  枕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利局局长左文忠兼任,副主任由区水利局副局长王纠德兼任,成员:区直成员单位负责人、涉河乡镇乡镇长。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政办函〔2022〕5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年度计划任务,组织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办理项目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以及河道清障等工作。

区水利局牵头组织全区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实施,按照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统一部署,统筹汾河干支流工程布局、规模和标准;制定分行业任务书,承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监督等职责,负责工程实施的综合协调。

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相关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专项资金或政府一般债券支持项目建设;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协调落实工程占地指标,指导完善用地手续,组织河道内不稳定基本农田合理有序退出,并依据职能负责指导开展河道范围内属于林地的成片林木影响行洪问题综合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负责指导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危险废物整改清除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对影响行洪的桥梁制定三年改造计划,组织开展桥梁问题综合整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指导加快推进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紧盯目标节点,细化任务清单,影响度汛安全的汾河干支流水毁修复工程汛前要全部完成,坚决做到确保2022年遇到类似2021年的洪水时不出任何问题,坚决做到“水库不垮坝、堤防不决口、人员不伤亡”。

组织领导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区河长制办公室及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工作任务表.docx

      2.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清单.docx

      3.汾河干流分洪缓洪区清单.docx

      4.建立堤防安全包保责任体系任务清单.docx

      5.河湖“清四乱”备案延期需整改问题清单.docx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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